西社二世祖士方即我族始祖士芳之推想
西社二世祖士方即我族始祖士芳之推想【序言谱论】西社二世祖士方即我族始祖士芳之推想 之前,针对《村史》之“我族续氏源于山西西社续氏”之观点,作过诸多质疑,且以士方之孙有名“福禄”者,而我二世祖一名“福”一名“禄”(按《村史》“福”、“禄”应为士方之侄)加以反驳(见《旧谱研究》之《关于始祖》)。然多日来,总耿耿不能释怀的是,西社二世祖名“士方”,我始祖名“士芳”;西社之祖有名“福禄”者,我祖有名“福”名“禄”者;且我族历来有始祖返乡探祖未归之传说。这其中实在是有太多让人难以置信的巧合!于是我再三研读西社《明季各处碑钟梁记杂录》、《始祖以上三世会参》诸文,特别是续京有“又增一子名福禄”之记载的《始祖以上三世会参引一》一文。京文说: 按士方公初见于成化十五年功德寺钟记,“男安、山”。弘治间,惟并书安、山公,而无方公名矣。下纪男七孙十。正德五年始另记:安公男四、孙四;山公男三、孙六,长公伦,男三,旧名张、仲、儒,改为金、银、儒,次公佑,男二,侃、俭;三公仁,男现,又增一子名福禄。(注:录自《西社续氏家谱》卷九。“俭”后“;”误,应为“,”。) 初读上文,将名“福禄”者,认作公仁之子,即士方之曾孙。现在细想,这有很大问题。(1)从行文看,如果福禄为公仁之子,应说“公仁男二:现、福禄。”“又增”一词显得莫名其妙。(2)前文已说“山公男三、孙六”,公伦之子金、银、儒,公佑之子侃、俭,再加公仁之子现,已为六人。福禄不在六孙之列。(3)从《始祖以上三世会参》来看,西社续氏二~六世用名规则为:二世双字,如“士方”、“士良”、“士岩”等;三世单字,如“安”、“山”、“锦”、“绣”等;四世双字,“公选”、“公伦”、“公庆”等;五世单字,“金”“银”“怀”“现”等;六世双字,“文深”、“文章”、“文瑞”等。单双字隔代交替,无一例外。因此双字名“福禄”不可能为五世,即不可能为公仁之子。不仅为五世不可能,为四世也是不可能的,因为四世虽用双字,但字辈为“公”,也无一例外。由此看来,“福禄”一名,在西社续氏中,是一个极不合规矩的名字。这不能不让我们怀疑:“福、禄”实为二人之名,却被后人误读了。士方之子“安”、“山”,士良之子“锦”、“秀”,而“福”、“禄”也正好具有这种两相组合成词的特点。联想至此,重读上文“正德五年始另记”句,恍然明白,原来续京是说,钟记在士方之子安公、山公之外,“又增一子名福禄”。此句应标点为: 正德五年始另记:安公男四、孙四;山公男三、孙六,长公伦,男三,旧名张、仲、儒,改为金、银、儒,次公佑,男二,侃、俭,三公仁,男现;又增一子名福禄。 “又增”是说此前没有记载过。而一子实为两子,一曰福,一曰禄,这正与我族二世祖福、禄相符。据此,我们可作如下之推想: (一):西社续氏非永乐移民,而是洪武移民。清徐高花村《续氏家谱序》曰:“洪武十三年,朝廷有迁民一事,而我祖以平阳之民,一叶东行,开此后人根之祖。”史载:“洪武十三年五月,山西民为军者二万四千余户,悉还为民。”祖籍平阳,录在军籍,还民安置,迁往高花,这是移民未出山西的典型例子。西社也应如此,为洪武移民,由祖籍平阳迁居西社。否则,永乐迁徙,留居西社,有诸多疑问,难于解释。(二):西社二世祖士方即我族始祖士芳。西社为我祖迁出之地。西社续氏迁居西社13年后之永乐二年,朝廷大规模移民,士芳当在迁民之列(这也有疑:史载,永乐二年,徙山西太原、平阳、泽、潞、辽、沁、汾民一万户实北京,并不包括西社所属之忻州。)然此时,士芳已娶妻帅氏生子安、山,因双子尚幼,难于长途跋涉,遂将妻儿托付父母(应该此时就有伺机返乡的打算。),携妹(父母为照顾兄长起居所做的安排?)北上,奔赴京畿,被安置到高阳县北归还村。士芳定居北归还村后,因返乡无望,遂将妹嫁于同里贾家务村史姓,自己再娶,生子福、禄。(三):永乐移民结束多年以后,福、禄也已成年,将届暮年的始祖,因牵念当年留居西社的妻儿,不畏艰险,携妹千里迢迢,返回西社。(我想,这是始祖冒险返乡最合理的解释。)始祖回西社后,安、山方知在河北有弟福、禄。父故多年后的正德五年,为昭示后人,将弟福、禄列入钟记,以志不忘。因不知福、禄所配为何,子孙有谁,故钟记仅列名字而已。后人续京在研究钟记时,对“福、禄”也感到蹊跷,所以只是在《始祖以上三世会参引一》中作了如实记述,而并未将其列入《始祖以上三世会参》表中。 以上推想如果成立,则为我族始祖研究之重大发现。 宝信 2013年3月5日 说明:此前关于始祖的讨论,录于《旧谱研究》之《关于始祖》、《〈关于始祖〉之补述》诸文。因本文与前二文写于不同时期,故前后所持观点也不尽相同。又因一切皆为推想,并非结论,所以诸文相龃龉之处,亦不加修改,一仍照录,以作后人研究之参考。 宝信 2013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