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茔始祖超凡公

北茔始祖超凡公【祖训家规】

北茔始祖超凡公 北茔始祖讳中贤,字超凡,行二,生于乾隆十年(1745)八月初七,殁于道光四年(1824)二月初六,享春秋八十。始祖怜贫恤寡,有德于乡,子孙繁炽,家给人足。 始祖重教育,加意培植,门户渐昌,大称富饶。传至四世,续钧首为秀才,然后是续镕、续鑑、续锦、续铎。五世孙芳洲、麟洲、长洲,皆以少年扬名县学。续鑑光绪乙酉年(1885)乡试中举,揭晓后,主考认为他应为榜华。 始祖居乡,乐善好施无德色(自以为对别人有恩德而流露出来的神色)。吉则贺,丧则吊,有疾则问,这是居乡之常,始祖在这些事情上,必亲自去做。贫穷之家遇丧葬买不起棺椁,始祖必亲自慰问,量力给以周济。无德色,不求偿还,不是偶然一次,而是终生如此。 始祖晚年好饮,常常准备下酒菜,召聚二三父老,一边饮酒一边闲话田间乐事。闲暇时,便拄一拐仗,到附近亲友家串门。人家召他饮酒,他常常大醉而归,途中,躺在路边就睡着了。看到他的人见他童颜鹤发,羡慕的称他为羲皇上人伏羲氏以前的人,即太古的人。比喻无忧无虑,生活闲适的人。 始祖特别喜好宾接以宾礼接待文士,敬敬重礼礼遇先生,常常希望学识渊博、修养有素的人多到家中做客,并教导子孙把这作为程式。 始祖只有薄田数顷,而且家中人口一天天繁衍增多,但从未听说他因贫穷而担忧。始祖曾经说:为善最乐;为儿孙谋良产,不如为儿孙种福田。 摘译自《超凡府君墓志铭》。